
第一步:企业申请
由企业向所属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防控指挥部提出复工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2、企业复工准备情况一览表;
3、企业返岗员工名单表(按区内员工、区外市内员工、市外省内不含武汉员工、武汉员工、省外员工五张表分别填写);
4、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鉴于多数企业无管理人员在厂内,以上资料可拍照后以电子方式传送,同时传送一份WORD电子文档。企业开工后补报文字材料。
第二步: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上报
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对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后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区经信局。
各地需对企业的返岗员工表格进行汇总,填写返岗员工汇总表和返岗员工数量汇总表后报经信局。
各地上报的材料同时报送PDF版(或照片)和WORD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华 黄盼
电话:2842507
第三步:经信局审查
经信局对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查,分两类处理:
1、资料不全的发回修改后重新申报;
2、资料完整的报区防控指挥部审批。
联系人:汪友林 李华 电话:2842507 13035189992
第四步:指挥部审批
区防控指挥部对经信局上报的拟复工企业名单进行审批,并以文件方式下达审批通过的复工企业名单。
第五步:办理通行证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指派专人凭区防控指挥部下达的企业复工通知为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每家企业可办理两到三个。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拟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牌号;
2、司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通行证办理单位:区防控指挥部
通行证办理地点:长征南路老澴河指挥部
通行证办理负责人:陈志平18907290581
第六步:员工返岗
1、区内员工返岗
(1)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指派专人凭区防控指挥部下达的企业复工通知到区防控指挥部对企业的返岗员工名单表(孝南区内)盖章;
(2)区指挥部将盖章后的返岗员工名单表(孝南区内)拍照后电传给区内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
(3)企业通知拟返岗的员工在现居住地社区开具身体健康证明(持有健康绿码的不需开证明);
(4)企业凭区防控指挥部下达的企业复工通知、区指挥部盖章后的返岗员工名单表(孝南区内)、车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到员工所在地接员工返岗。员工接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首先与当地有关负责人联系(见附件《孝南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工作专班》),若仍有问题,可请区政府办副主任陈国雄协调。
返岗员工名单表(孝南区内)盖章:天仙南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
联系人:邱超13797183911
返岗员工表格盖章负责人和员工返岗总协调人:陈国雄15971203908
2、区外市内员工返岗
(1)区经信局将企业的返岗员工名单表(区外市内人员)在区防控指挥部盖章后报送市防控指挥部“停不得”企业生产管理组盖章;
(2)市防控指挥部“停不得”企业生产管理组将盖章后的员工名单表拍照发往各县市区指挥部;
(3)企业通知拟返岗的员工在现居住地社区开具身体健康证明(持有健康绿码的不需开证明);
(4)企业凭区防控指挥部下达的企业复工通知、市防控指挥部“停不得”企业生产管理组盖章后的返岗员工名单表(区外市内人员)、车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到员工所在地接员工返岗。
第七步 复工条件验收
由区指挥部组织经信、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对企业复工条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复工的条件如下:
1、企业的疫情防控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要有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企业的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口罩、测温枪、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至少要满足10天所需);
3、企业具备封闭管理条件;
4、企业的宿舍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一间宿舍住宿不能超过2人),准备有隔离房;
5、企业有内部食堂,职工就餐时间隔距离能达到一米以上;或者有定点的送餐饭店,职工分散就餐;
6、企业的消杀措施到位;
7、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疫情防控培训;
8、门卫对进出人员的登记、体温检测、消杀工作到位。
第八步 企业复工
企业通过验收后即可复工,复工期间要严格按照防控方案的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聚集性风险,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工业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企业复工准备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返岗员工名单(区内人员).xls
附件6:返岗员工名单(武汉人员).xls
附件7:返岗员工名单(省外人员).xls
附件8:返岗员工汇总表.xls
附件9:返岗员工数量汇总表.xls
附件10:孝南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工作专班.xls
发布时间:2020-03-12 信息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李华